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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包销商在获得发行人许可下可以超额配售股份的发行方式,其意图在于防止股票发行上市后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达到支持和稳定二级中场交易的目的。发行股票时,包销商与发行人达成协议,允许包销商在既定的股票发行规模基础上,可以视市场具体情况使用发行人所授予的股份超额配售权。包销商一旦使用这种超额配售权,就处于卖空位置、这样一旦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时,包销商就可以按发行价格购买抛售之股票,从而达到支撑股价的目的。如果这种超额配售未得到发行人许可,一旦股票上市后股价上涨,包销商就必须以高于发行价的价格购回其所超额配售的股份,从而遭受经济损大;发行人的许可使得包销商超额配售的股份有了来源保证,不必花高价去市场购买,只需发行人多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给包销商即可。如果超额配售未获发行人许可,则被称为"光脚鞋"(Bare Shoe),它常被包销商将其与绿鞋一起合用,以增大卖空空间和市场支撑能力。绿鞋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
股票上市股票上市是指己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
两地上市两地上市就是指一家公司的股票同时在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对一家已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准备在另一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那么它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境外发行不同类型的股票,并将此种股票在境外市场上市。我同有些公司既在境内发行A股。又在香港发行上市H股,就属于此种类型。另一种形式是在两地都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并通过国际托管银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的跨市场流通。此种方式一般又被称为第二上市,以存托凭证(ADR或GDR)在境外市场上市交易就属于这一类型。
买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中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
借壳上市借壳上市是指上中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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